一、試驗方法:
1、將電池裝在手機上,內存中存入5個電話,5條短信息。(GSM/DCS手機需設置手機時鐘為當前日期時間)
2、將手機裝入塑料袋中,關機狀態下,在-30℃的試驗箱內(沒有濕度要求)放置48h,然后放到常溫狀態下恢復2小時后,進行評價。(旅行充電器、充電座等附件同時試驗)
3、對于翻蓋手機,應將一半樣品閉合為初始狀態,一半樣品打開到使用狀態;對于滑蓋手機,應將一半樣品滑開到上限位置。對單數樣品,閉合狀態的數量比使用狀態多一個。
二、評價標準:
1、性能測試:與高低溫試驗箱建立連接,各項性能均符合標準。
2、功能檢查:撥打電話,顯示,鈴聲,振動,按鍵,送話器,受話器,回音,指示燈,照相,充電,樣品內存,時鐘無異常(內存無丟失;時鐘無混亂,復位,超前,滯后等)。
3、結構檢查:裝飾件,logo,LENS等無開膠以及其它與測試前狀態不一致的現象。
4、外觀檢查:殼體表面無裂紋,褶皺以及其它與測試前狀態不一致的現象。